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企业增值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企业增值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跨境进口电商通常***用直邮和保税自营、以及直邮+保税三个模式。
1、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3、同时,《通知》对行邮税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调整为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和60%,以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
4、新政下,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税负有升有降。对于单价多在500元以下的母婴用品而言,原本的零税负变成了11.9%的缴税比例,而对于单价超过100元的化妆品来说,原先50%的行邮税则降为了32.9%的综合税率。
***10和9610是跨境电商的两个税收政策。主要区别如下:
1.商品适用范围不同:***10和9610都是适用于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但是***10只适用于B2B模式,即海外商家向中国企业销售的商品;而9610适用于B2C模式,即海外商家向中国个人销售的商品。
2.税收政策不同:***10和9610的税收政策不同。***10的税率是3%,适用于跨境电商进口的货物及其应税价格;9610的税率是直接按照综合税率征收,适用于跨境电商进口的个人物品。
3.税收主体不同:***10和9610的税收主体不同。***10的税收主体是进口跨境电商企业,企业需要向海关申报并缴纳相关税款;9610的税收主体是海关,海关在货物进境时就直接征收相应税费。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201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文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新规。2018年11月21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扩大开放更大激发消费潜力;部署推进物流枢纽布局建设,促进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国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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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跨境电商企业增值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企业增值税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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