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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0”是我国海关部门为规范跨境电商通关方式,于2015年年初新设的监管方式的代码号。9610的前半部分是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和信息管理要求进行的代码分类,后半部分是海关统计代称。
“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指的是海关总署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十条措施》中的第10条措施,也就是9610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传统B2C出口企业,在物流上主要***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邮政小包、快件等方式,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该块贸易都没有数据未能纳入海关统计,海关新增的9610代码将跨境电商的监管独立出来,为了利于规范和监管。
中国(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9610是四位海关监管代码,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B2C(企业对个人)零售业务。
***10 9810区别 9610:9610是指企业对个人的出口(B2C),负责监管个人的跨境电子商务,比如个人国际快递发货,就是此类业务。
1、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2、各海关要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系统建设,按照“个人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对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参数设置,加强对跨境保税进口商品、电商企业以及消费者信息数据的分析监控;加强对网购保税进口消费者的身份认证。
3、三)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备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实行全申报制度,以检疫监管为主,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法检。
1、县级以上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3、跨市场,跨国家,跨文化,跨海关等,严重限制了电子商务的效率,加倍提高了电子商务交易成本,自然也就加倍地增加了成功的难度。
4、进口跨境电商模式。保税进口模式。跨境电商先从海外大批量采购商品,并运至国内的保税区备货暂存。
5、法律主观: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6、第九十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九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在这消费行为发生过程中,参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并需接受海关监管的交易主体主要有: _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 自境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为商品的货权所有人。
对。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年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将石家庄等50个城市及海南全岛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相关城市和地区可按照2018年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_a***_]的通知》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跨境电商进口税要改革了,行邮税不在适用跨境电商,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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